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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抒情精神在中國文學之中,多半充滿作者心中情感色彩。其中還融合了音樂性元素進入文學作品當中,如詩經「子衿」一文中,運用反覆的句式,用以表現對情人的思念之心。而「抒情精神」中,作者個人的內心自白也是十分重要,舉凡杜甫憂國憂民的社會詩中,寫出對於自己抑鬱不得志、對國家衰敗的無奈之情。又或者如蘇軾《寒石詩》中,表現了自己因「烏臺詩案」被貶黃州之後,心境上的轉變。不論作者所表達的是愛情、離愁、人生境遇等等,都在作品中闡述內心情感,這也是中國式「抒情精神」的一大特色。

    而相較於「抒情精神」的悲劇精神而言,西方文學作品中,那種若是無法逆轉命運,那寧可堅持到底、絕不妥協於現實,哪怕最後結果是毀滅自我形體,也不願讓自己的靈魂受到任何委屈。著名如《伊底帕斯王》中,縱然明知結局、明知將會遭受厄運,也要坦然面對。那可以說是成全人性的自我尊嚴。

    而相較於抒情精神,對於生命的自我態度,我則是偏向悲劇精神。雖然     
不論是「抒情精神」或是「悲劇精神」,其實都各自有缺點。過分的抒情,最終反到放棄了生命鬥志,成了沉溺自我的無盡哀歌之中。而悲劇精神的缺點則為:當無止盡彰顯個人意志,也會成為耽溺在個人主義之中。

    但即便可能被冠以極度的個人主義之罪名,我仍會堅持自我理想的實現。
縱然有多大阻礙,甚至這是一條走向毀滅的道路 。至少無論結果如何,這都是我的選擇,也是留下自己生命中,永恆的畫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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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天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