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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深了,小說作業寫不下去,看見同學們對死刑的討論,沸沸揚揚、人人似乎皆有理。這讓我突然想起一樁往事。三年前,仍是高一的的時候,我的國文老師,

問過全班是否支持廢除死刑,除了我贊成廢除死刑,其他人都反對廢死。

當時,心中就只有,死刑是不可逆的一種觀念。如果冤判有任何得以賠償、負責的方式嗎?看見因司法冤案而死的一個年輕人,那種沉重;看見他的親人至死都未能看見真相得以明朗,那不是淚可以撫平的哀痛。遑論心平氣和的去大談冤死判率有多低、死刑的本意何在的種種道理。
只是,隨著年紀增長,見過的事、看過的書,多了那麼一點點之後。坦白說,
面對一個又一個的例子,或許再讓我舉手一次,是否贊成廢除死刑,
這一次,只怕我已然對當年的想法,有所改變了、動搖了。

如果說死刑的出現,不正是因為有任意剝奪他人生命的犯罪者存在,因此才會訂定這個規則。「大道廢,有仁義;智慧出,有大僞;六親不和,有孝慈;國家昏亂,有忠臣。」老子五千玄言,只怕亙古流傳,也無法行於世,悲哀嗎?
正因如此,才會讓人煩惱。

又是一個無解也不願決定的答案。不願當沉默的共犯,更不願因一時的心中不平
而做出了任何錯誤哦決定。
矛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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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天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